日期
2024-12-25
案號
TCDV-113-司促-37655-20241225-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7655號 債 權 人 一起實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嘉陞國際實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陳報利息計算之迄日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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