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日期

2024-12-06

案號

TCDV-113-司催-656-20241206-1

字號

司催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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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656號 聲 請 人 張仙娟即黃世陽之繼承人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與股票分配協議書相符之印鑑證明,或提出與台端所 附印鑑證明相符之股票分配協議書過院參辦。(除黃凱傑外,其餘三人印文皆與印鑑證明不符)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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