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TCDV-113-司票-10039-20241108-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0039號
聲 請 人 廖偉勝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王昱程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提示日為「112年11月27日」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
請具狀更正。(因提示日早於到期日為無效提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