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2-17
案號
TCDV-113-司票-11221-20241217-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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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1221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代 理 人 陳柏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創詰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陞昇投資 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曾儀庭、謝馨毅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 請: 一、確認曾儀庭是否更名及是否為本件相對人?並補正相對人之 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