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2-26

案號

TCDV-113-司票-11470-20241226-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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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1470號 聲 請 人 劦辰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鵬傑 相 對 人 張宸豪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宸豪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聲請事項所載相對人簽發本票「壹仟元」之金額記載 是否有誤,請查明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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