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0-15
案號
TCDV-113-司票-8141-20241015-3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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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8141號 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和鑽國際有限公司、林柏豪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和鑽國際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林柏豪已死亡,請補 正林柏豪(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繼承系統表、除戶謄本、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並列明相對人和鑽國際有限公司最新法定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