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4-10-01
案號
TCDV-113-司票-8736-20241001-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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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8736號 聲 請 人 張恒睿 代 理 人 李育錚律師 張祐誠律師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吳建宗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本票原本(票據號碼:CH571717、TH874377、CH571724) 三張。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