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日期

2024-12-31

案號

TCDV-113-司聲-2084-20241231-1

字號

司聲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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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聲字第2084號 聲 請 人 陳美如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奇樂旅行社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4年1月12日起展期至民國114年7月11日止完 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113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係奇樂旅行社有限公司之清算人 ,因故無法於6個月內完成清算程序,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3年度司司字第244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核 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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