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檢查人

日期

2025-03-10

案號

TCDV-113-司-65-20250310-2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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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字第65號 抗 告 人 全豐冷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秋萍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新榮金投資有限公司間聲請選派檢查人事件 ,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2月7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應徵收裁判 費新臺幣1,500元,此費用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抗告,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金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書記官 唐振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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