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日期

2024-10-29

案號

TCDV-113-抗-307-20241029-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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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307號 抗 告 人 陳慧真 相 對 人 陳俞君 阮美瑞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8月20 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13年度司拍字第267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而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81條之17亦有明定。又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法院只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且此類事件,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如對於抵押債權之存否有爭執,應另循訴訟途徑以謀解決,而不得於抗告程序中主張以求解決,並據為廢棄拍賣抵押物裁定之理由(見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631號裁定意旨)。是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抵押權人提出之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及借據等證明文件為形式上審查,無從審酌屬於實體上法律關係之事由,而抗告法院就拍賣抵押物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之抗告事件,亦應僅為形式審查,不得審酌抗告人爭執之實體事項,合先敘明。 二、抗告意旨略以:伊為擔保訴外人許桂穎之債務,於民國106 年12月29日以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系爭不動產)為相對人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下稱系爭抵押權),嗣相對人以系爭抵押權向本院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經本院以108年度司拍字第529號民事拍賣抵押物裁定准予拍賣後,相對人即持上開裁定聲請拍賣系爭不動產,並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執字第65738號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強制執行)受理。惟因相對人對伊並無抵押債權存在,伊乃對相對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業經本院以109年度訴字第2648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10年度上字第257號判決,及最高法院以111年度台上字第2553號裁定撤銷系爭強制執行確定(下稱前訴訟)。詎相對人再以相同之事實及理由聲請本件拍賣抵押物裁定,顯無理由,爰依法提起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三、經查,相對人主張抗告人以系爭不動產為許桂穎擔保,供相 對人設定系爭抵押權,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480萬元,並約定遲延利息及違約金。詎許桂穎簽發之本票屆期未為清償,尚欠本金400萬元及以此計算之遲延利息、違約金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書、本票及系爭不動產第一類謄本為證。原審形式審查相對人所提之上開事證,認形式要件業已具備,裁定抗告人所有之系爭不動產准予拍賣,於法並無不合。抗告意旨雖以系爭強制執行業經前訴訟撤銷,相對人不得再以同一事由聲請拍賣抵押物等語。然細究前訴訟撤銷系爭強制執行之理由,係因前訴訟審理時,相對人已將系爭抵押權擔保之債權讓與第三人廖美燕(下稱系爭債權讓與),系爭抵押權亦隨同移轉予廖美燕,相對人已無抵押權得以行使之故。惟相對人主張已與廖美燕解除系爭債權讓與,而相對人仍為系爭抵押權之登記權利人,此有相對人陳報之解除債權讓與協議書、存證信函可證,是相對人以系爭抵押權聲請拍賣系爭不動產,即屬有據。至抗告人否認系爭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存在,並主張相對人無權聲請本件拍賣抵押物裁定云云,核屬實體法上之爭執,依前揭說明,自應由抗告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從而,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末按非訟事件,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 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爰依法確定本件抗告程序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 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劉承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不得再抗告;如提起再抗 告,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 狀(須附繕本),並繳納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許宏谷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地 目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沙鹿區 晉江北段 207 110.78 全部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507 臺中市○○區○○○段000地號 住家用 加強磚造 002層 一層:46.40 二層:47.90 電梯樓梯間: 6.00 合計:100.30 全部 臺中市○○區○○○道○段000巷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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