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日期
2024-11-25
案號
TCDV-113-訴-291-20241125-3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91號 上 訴 人 張宇昊 被 上 訴人 林榮賓 上列當事人間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 國113年10月30日第1審判決提起上訴。茲依上訴聲明核定本件訴 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323萬8534元,應徵第2審裁判費4 萬9614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裁定限上訴 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如數補繳裁判費,逾期未繳即駁 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祥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朱名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