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袋地通行權存在等

日期

2024-12-05

案號

TCDV-113-訴-790-20241205-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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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790號 原 告 廖富山 廖富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周進文律師 被 告 江美蘭 訴訟代理人 許宏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袋地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原告具狀變更通行範圍,聲請再開辯 論等語,為維護原告訴訟權益,爰再開言詞辯論。 二、原告聲請定期測量,然本件前已經本院履勘現場,是否僅函 請地政製作路寬8米之成果圖即可?有何再次履勘現場必要?請原告5日內具狀表明。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祥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朱名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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