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8
案號
TCDV-113-除-382-20241118-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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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82號 聲 請 人 東杰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昭旗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8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秀雯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楊思賢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382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翁秋發 臺中市清水區農會 113年1月8日 7,613元 0972915 002 元心汽車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南台中分行 112年11月5日 2,800元 NA1859110 003 瑞成汽車修配廠 洪瑞壕 彰化商業銀行 清水分行 113年1月5日 13,800元 PN527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