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8
案號
TCDV-113-除-398-20241118-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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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98號 聲 請 人 謝翠霞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27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秀雯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楊思賢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39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083NX0014367-0 1 279 002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19778-7 1 48 003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24463-3 1 64 004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28751-8 1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