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1-10
案號
TCDV-114-司促-1062-20250110-2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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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062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張瑜亭即張雅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張瑜亭即張雅晴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請確認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欲請求請釋明利息起迄日及利率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