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1-16
案號
TCDV-114-司促-1498-20250116-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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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498號 債 權 人 雲林縣水林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陳榮太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彥嘉即陳翰陞之繼承人、李譿心即陳 翰陞之繼承人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確認請求標的是否有誤?應為債務人應於繼承被繼承人陳翰陞之遺產範圍內向債權人清償,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參照民法第1153條第1項)。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