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2-07
案號
TCDV-114-司促-3087-20250207-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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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3087號 債 權 人 法定代理人 楊文瑞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克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 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補正債務人借款之相關釋明文件資料(依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2項之規定,並釋明請求之相關原因事實)。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