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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03
案號
TCDV-114-司促-5368-20250303-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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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5368號 債 權 人 摩托邦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傅世豪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ROJAS JASON BUENTIPO 傑森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補正債務人清晰之居留證影本。㈡補正債務人英文姓名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