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10
案號
TCDV-114-司促-6389-20250310-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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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6389號 債 權 人 泰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燕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賴俊光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請確認債權人泰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統一編號為「00000000」是否誤載?請查明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