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18
案號
TCDV-114-司促-7315-20250318-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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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7315號 債 權 人 張慈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建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陳盈畇即陳盈 芳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確認「陳盈畇即陳盈芳」是否為本件債務人;若是,併請具體敘明對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㈡提出具有清晰建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印文、法定代理人蓋章之茶葉收購切結書影本(112年10月16日)。㈢提出債務人建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