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25
案號
TCDV-114-司促-7990-20250325-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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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7990號 債 權 人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法定代理人 黃元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古國照、黃聖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敘明對債務人黃聖富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㈡確認本件是否請求債務人二人連帶給付?如是,請具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