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26
案號
TCDV-114-司促-8141-20250326-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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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8141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 理 人 陳朝榮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蘭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債務人林○蘭已於110年8月9日裁定輔助宣告,請提出輔助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暨具狀更正聲請狀。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