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日期
2025-03-18
案號
TCDV-114-司拍-90-20250318-1
字號
司拍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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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90號 聲 請 人 陳月嬌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陳秀蓮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13年11月22日以附表所 示不動產向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4,500,000元之抵押權,依法登記在案。茲因債務人陳秀蓮對聲請人負債4,500,000元,已屆民國114年2月19日清償期而未為清償,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並提出借據、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不動產登記謄本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500元。 五、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沙鹿區 六福段 0977 612.23 35分之1 2 臺中市 沙鹿區 六福段 0978 85.47 全部 3 臺中市 沙鹿區 六福段 0994 340.03 23分之1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0335 臺中市○○區○○段0000地號 停車空間、店鋪、住宅、梯間 鋼筋混凝土造 4層 1層:41.41 2層:41.41 3層:41.41 4層:27.54 合計:151.77 陽台:13.16 雨遮:0.65 全部 臺中市○○區○路○街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