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5-03-07

案號

TCDV-114-司票-2066-20250307-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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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066號 聲 請 人 吳素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蕭文華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附表二張本票金額「4,000,000」、「3,000,000」之 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㈡票號票號WG0000000本票之到期日尚未屆至,尚不得聲請本票裁定,確認此部分是否仍欲聲請?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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