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5-03-13
案號
TCDV-114-司票-2229-20250313-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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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229號 聲 請 人 惠澎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趙于萱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請確認相對人姓名是否為「趙于萱」? ㈡請確認提示日「113年12月26日」是否有誤?請查明更正。(因提示日早於到期日為無效提示,請陳報正確提示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3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