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5-03-14
案號
TCDV-114-司票-2273-20250314-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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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273號 聲 請 人 蕭育姬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紹全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本票票號WG0000000之本票原本一張(因本票彩色影本本 票發票人姓名被指印覆蓋不清楚)。 二、確認利息起算日為「108年12月11日」是否有誤?(利息應自 到期日起算)。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