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5-03-17

案號

TCDV-114-司票-2289-20250317-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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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289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代 理 人 張靖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啟元交通事業有限公司、田育恒、田仲 苓、金佩愉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 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委任狀正本。 二、提出相對人啟元交通事業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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