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日期
2025-03-28
案號
TCDV-114-司票-2719-20250328-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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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2719號 聲 請 人 林育秀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碧勳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3紙本票利息起算日各為何?。WG0000000本票起息日是 否依到期日起算?㈡補正相對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㈢補正提示日為何?㈣確認聲請事項是否有誤?是否僅請求利息?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