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捐助章程變更

日期

2025-01-24

案號

TCDV-114-法-3-20250124-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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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法字第3號 聲 請 人 陳春山 上列聲請人聲請法人捐助章程變更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 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而為聲請,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及臺 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 準第5條等規定,應徵收聲請費用新臺幣1,500元。茲依非訟事件 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 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秉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書記官 黃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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