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5-01-22

案號

TCDV-114-除-3-20250122-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號 聲 請 人 江柏陞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2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秉賢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張雅慧 本票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號 編號 發票人 發票日 到期日 票面金額 本票號碼 備考 (新臺幣) 001 私房茶有限公司 陳慶釗 102年11月21日 未記載 1,000,000元 WG2116026 002 私房茶有限公司 陳慶釗 102年11月26日 未記載 2,000,000元 WG2116027 003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2年11月21日 未記載 1,000,000元 WG2116031 004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2年11月26日 未記載 2,000,000元 WG2116033 005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2年10月23日 未記載 1,500,000元 WG2116037 006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2年11月21日 未記載 1,000,000元 WG2116038 007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3年4月18日 未記載 1,710,000元 TH2944204 008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2年10月23日 未記載 1,250,000元 TH2944207 009 私房茶有限公司 暨陳慶釗 103年4月29日 未記載 2,400,000元 TH2944210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