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日期
2025-02-05
案號
TCEV-113-中建簡-30-20250205-2
字號
中建簡
法院
臺中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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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建簡字第30號 上訴人即 被 告 鄭銘峰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原告林億成即辰億室內裝修行間請求給 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本院第一審 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下 同)315,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54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 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張清洲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蕭榮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