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異議之訴
日期
2024-11-13
案號
TCEV-113-中簡-2273-20241113-2
字號
中簡
法院
臺中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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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簡字第2273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黃詩婷 被上訴人 即 被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 113年10月1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之上 訴利益即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8,527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 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 日起5日內補繳第二審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俊杰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書記官 辜莉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