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等
日期
2024-12-13
案號
TCEV-113-中簡-4048-20241213-2
字號
中簡
法院
臺中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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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中簡字第4048號 抗 告 人 蘇慶良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合作金庫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間確認債 權存在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12月2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 起抗告,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8規定,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 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羅智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