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日期

2025-01-06

案號

TCHM-113-上訴-1189-20250106-2

字號

上訴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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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訴字第1189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ORANEE CHANAPES (泰國籍) 選任辯護人 王品懿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ORANEE CHANAPES羈押期間,自中華民國壹佰壹拾肆年壹月拾伍 日起,延長貳月。   理 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ORANEE CHANAPES(下稱被告)前經本院認為 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3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113年10月15日執行羈押,至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3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 國114年1月15日起,第1次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五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石 馨 文                法 官 陳 茂 榮                法 官 賴 妙 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 附繕本)。                書記官 黃 湘 玲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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