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日期

2024-11-27

案號

TCHM-113-抗-627-20241127-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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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627號 抗告人 即 聲明異議人 陳叡翰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明異議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 3年度聲字第1848號中華民國113年9月3日刑事裁定,提起抗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本案前經抗告人即聲明異議之受刑人陳叡翰(下稱受刑人) 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執行檢察官民國113年5月13日中檢介癸113執聲他2060字第1139056814號函(下稱本案執行指揮函,見原裁定法院卷第23頁),不准受刑人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刑事裁定附表(即本裁定附表一)編號3至10所示之罪,與同上法院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刑事裁定附表(即本裁定附表二)各罪,重新再行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執行指揮,提出聲明異議,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13年9月3日以113年度聲字第1848號裁定駁回其聲明異議(下稱原裁定);受刑人不服原裁定,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先予敘明。 二、受刑人之抗告意旨,詳如後附「刑事抗告狀」所載(如附件 )。 三、本院查: (一)受刑人因各犯如附表一、二所示數罪,各由臺灣臺中地方法 院以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刑事裁定,分別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3年、10年4月,其中後者未經抗告而確定,前者經提起抗告後,業由本院以107年度抗字第707號駁回抗告確定,並接續執行中,有前開2份裁定(見原裁定法院卷第11至15、16至22頁)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見本院卷第55、58頁)在卷可稽。而原裁定法院同時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刑事裁定如附表一、二所示案件之犯罪事實最後判決確定法院(本院107年度抗字第707號駁回抗告之裁定,因非在主文內諭知應執行刑之法院,故本院並非本案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所定諭知該裁判之聲明異議管轄法院),是有關本件受刑人之聲明異議,原裁定法院在程序上具有管轄權(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1875號刑事裁定意旨參照),先予敘明。 (二)受刑人前向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聲請就如附表一編號3至10 所示之罪,與附表二所示各罪,重新向法院聲請裁定定應執行之刑,經該署執行檢察官以本案執行指揮函未予准許(見原裁定法院卷第23頁),經受刑人提出聲明異議後,由原裁定以受刑人如附表一編號3至10及附表二所犯之數罪,其中最早判決確定日期為如附表一編號3之100年10月31日,而附表二所示數罪之犯罪日期均在100年10月31日之後,即與「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之數罪併罰要件不合,則檢察官以受刑人之請求並不符合刑法第50條規定為由,拒絕其重行合併定應執行刑之聲請,於法有據;且如附表一、二所示各數罪,分別符合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合併處罰之規定,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刑事裁定分別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3年、10年4月確定(註:其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刑事裁定,係由本院以107年度抗字第707號駁回抗告確定),均已生實質之確定力,亦無原定執行刑之數罪中部分罪刑因非常上訴、再審程序經撤銷改判,或有赦免、減刑、更定其刑等致裁判定刑基礎已經變動,或客觀上有責罰顯不相當,為維護極重要之公共利益,有另定應執行刑之必要等情形,自不得將如附表一編號3至10所示之個別罪刑單獨割裂,另與其他罪刑重複定其應執行刑等情為由,乃認本案執行指揮函否准受刑人重定應執行刑之請求,並無違誤,而駁回受刑人之聲明異議。原裁定所為前開論斷,並無違法或未當之情事,應予維持。 (三)受刑人固執如附件所示抗告意旨,對原裁定不服而提起抗告 。惟查,本案執行指揮函於其說明欄二中,載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刑事裁定附表(即附表二)編號1之確定日期為102年12月5日,而同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附表(即附表一)編號3至10等罪,其犯罪時間皆在102年12月5日後所犯,核與刑法第50條所定數罪併罰須裁判確定前所犯之規定不合等語,其中針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附表(即附表一)編號3至10等罪之犯罪時間之認定部分,固有誤會。然經原裁定審認後,已於其理由欄中詳述:受刑人原聲明異議意旨所為之請求,觀諸如附表一編號3至10及附表二所犯數罪,其中最早判決確定日期為如附表一編號3之100年10月31日,而附表二所示數罪之犯罪日期均在100年10月31日之後,核與「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之數罪併罰要件不合等情,而駁回其聲明異議。本院經核檢察官之本案執行指揮函,否准受刑人重行定應執行刑之聲請,雖其所持理由容有瑕疵,然其結論並無不合,因認原裁定駁回受刑人之聲明異議,係屬適當;受刑人對原裁定不服提起抗告,於法無據,非可憑採。 (四)基上所述,本案執行指揮函對於受刑人所犯未合於刑法第50 條規定之數罪,否准受刑人重行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之請求,其結論並無不合;原裁定以受刑人之聲明異議為無理由,予以駁回,亦屬妥適。受刑人不服原裁定提起抗告,非有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忠                    法 官 劉麗瑛                    法 官 李雅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 附繕本)。                    書記官 陳宜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附表一: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2528號刑事裁定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子彈)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 犯罪日期 100年7月1日 100年7月5日 100年5月間某日起至100年7月5日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毒偵字第246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毒偵字第246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41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0年度簡字第636號 100年度簡字第636號 100年度訴字第2310號 判決日期 100年9月5日 100年9月5日 100年10月11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0年度簡字第636號 100年度簡字第636號 100年度訴字第231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0年9月26日 100年9月26日 100年10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得易科、得社勞 得易科、得社勞 得易科、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執字第12477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執字第12477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執字第13210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9月,共3罪 有期徒刑3年10月,共8罪 有期徒刑5年4月,共3罪 犯罪日期 ①100年3月間某日 ②100年4月30日 ③100年5月14日 ①100年3月間某日 ②100年6月17日 ③100年7月4日 ④100年5月7日 ⑤100年6月6日 ⑥100年6月7日 ⑦100年6月20日 ⑧100年6月24日 ①100年6月21日 ②100年5月20日 ③100年5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26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26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267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1222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1222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1222號 判決日期 101年10月3日 101年10月3日 101年10月3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6287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6287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628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1年12月6日 101年12月6日 101年12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4161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4161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4161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藥事法(轉讓禁藥)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4年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3年9月,共2罪 犯罪日期 100年6月24日 100年7月5日 ①100年5月21日 ②100年5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26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526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5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1222號 101年度上訴字第1222號 106年度訴字第2508號 判決日期 101年10月3日 101年10月3日 107年2月6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6287號 101年度台上字第6287號 106年度訴字第250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1年12月6日 101年12月6日 107年3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4161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14161號、103年度執更字第1356號(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2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4509號(編號9至1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編號 10 (空白) (空白)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犯罪日期 100年5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125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2508號 判決日期 107年2月6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6年度訴字第250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年3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4509號(編號9至1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附表二: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聲字第1243號裁定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7年7月(共六罪) 有期徒刑7年10月 犯罪日期 102.06.18 102.05.03、 102.05.04、 102.05.05、 102.05.08、 102.05.08、 102.05.12 102.05.0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毒偵字第2502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2年度易字第3215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日期 102.11.29 103.01.28 103.01.28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2年度易字第3215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2.12.05 103.02.24 103.02.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可 否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刑期111.10.23-112.0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7年11月(共二罪) 有期徒刑7年8月 有期徒刑3年8月 犯罪日期 102.05.06、 102.05.09 102.05.07 102.02.1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日期 103.01.28 103.01.28 103.01.28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3.02.24 103.02.24 103.02.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編號      7      8      9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7月(共三罪) 有期徒刑3年11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共二罪) 犯罪日期 102.04.23、 102.05.20、 102.05.03 102.05.07 102.05.21、 102.06.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日期 103.01.28 103.01.28 103.01.28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3.02.24 103.02.24 103.02.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編號 10    以下空白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9月 犯罪日期 102.06.1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2年度偵字第14025、2075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日期 103.01.28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2年度訴字第1709、244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3.02.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238號(編號2至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刑期112.3.23-1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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