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工程款
日期
2025-03-25
案號
TLEV-114-六簡調-105-20250325-1
字號
六簡調
法院
斗六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六簡調字第105號 聲 請 人 詠騰企業社即王青珮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泉勝營造有限公司間給付工程款事件,聲請 人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47萬5,929元,應繳第一審裁判費6,44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 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繳 ,如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斗六簡易庭 法 官 陳定國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高慈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