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
日期
2024-11-22
案號
TNDM-113-智簡-23-20241122-1
字號
智簡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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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智簡字第2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柯文鼎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 第17056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113年度智易字第21號), 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柯文鼎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前段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罪, 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及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壹拾元均沒收 。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柯文鼎所為,係犯商標法第97條非法販賣仿冒商標商 品罪。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低度行為,應為其販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係基於營利之意圖而販入仿冒系爭商標之商品以售出牟利,其以單一之販賣決意,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同地接續實施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之數行為,而上開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而應依接續犯論以包括之一罪。又被告以一行為侵害數個商標權人之法益,而同時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數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 ㈡、爰審酌商標具有辨識商品來源之功用,且企業經營者通常經 過相當時間並投入大量資金於商品之行銷及品質之改良,始得使該商標具有代表一定品質之效,被告明知所陳列及販賣之商品均係仿冒商標之商品,竟為貪圖小利仍陳列並販賣仿冒品,非但造成商標權人蒙受銷售損失,亦使民眾對商品價值判斷形成混淆,令商標權人合法商品之信譽與品質受質疑,進而使國家國際形象受損,破壞我國致力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國際聲譽,所為實不可取,惟念及被告並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素行尚佳,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告訴人德商阿迪達斯公司達成和解並賠償,足徵悔悟,兼衡被告所販售仿冒商品之期間、數量,及其於警詢時自陳為專科畢業之智識程度、職業工,經濟勉持之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㈢、緩刑宣告: 被告素行及犯後態度良好已如前述,且已與告訴人阿迪達斯 公司達成和解並已賠償獲取原諒,併審酌本件所查獲被告所販賣仿冒物品之數量非多,該等物品真品之單價非鉅,其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經此警、偵程序及刑之宣判,當知所警惕,宜使其有機會得以改過,尚無逕對被告施以上開宣告刑罰之必要,以期其能有效回歸社會,故上開對被告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諭知緩刑2年,以勵自新。又考量被告為圖小利,而販賣仿冒他人商標權之物品,未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益,其守法觀念顯有不足,為確保被告能記取教訓,並導正偏差行為,避免再犯,本院認除前開緩刑宣告外,有課予被告預防再犯所為必要命令宣告之必要,併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8款規定,諭知於緩刑期間應接受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2場次,並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併予宣告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倘被告未遵守上開緩刑所附條件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本院自得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撤銷其緩刑宣告,附此敘明。 三、沒收部分: ㈠、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均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爰依上開規定宣告沒收。 ㈡、扣案之新臺幣610元為被告本案之犯罪所得,業據其供述在卷 ,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 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施婷婷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陳嘉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楊意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附錄法條: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 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 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表: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 單位 1 仿冒ADIDAS商標包包 4 (含警方購證1件) 件 2 仿冒ADIDAS商標帽子 1 件 3 仿冒NIKE商標包包 3 件 4 仿冒CONVERSE商標包包 1 件 5 仿冒THE NORTH FACE商標包包 1 件 6 仿冒酷洛米商標袋子 1 件 7 仿冒酷洛米商標橡皮擦 1 件 8 仿冒HELLO KITTY商標檯燈 1 件 9 仿冒HELLO KITTY商標橡皮擦 1 件 10 仿冒大耳狗橡皮擦 1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