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傷害等
日期
2024-11-13
案號
TNDM-113-簡上-197-20241113-1
字號
簡上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簡上字第197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顏○騰 (年籍資料詳卷) 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家暴傷害等案件,不服本院民國113年4月15 日113年度簡字第811號第一審簡易判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案 號:113年度偵字第3247號),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 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按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上訴得明示僅就判決之刑、 沒收或保安處分一部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1項、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且此一規定,亦為簡易判決之上訴程序所準用,同法第455條之1第3項亦有明定。是於上訴人明示僅就量刑上訴時,簡易程序之上訴審即以第一審所認定之犯罪事實作為論認原審量刑妥適與否之判斷基礎,僅就原判決關於量刑部分進行審理,至於其他部分,則非簡易程序上訴審審判範圍。查上訴人即被告明示僅就原判決量刑部分提起上訴(本院卷第160頁),是本件審判範圍僅及於原判決量刑部分,先予敘明。 二、上訴意旨略以:被告是單親、中低收入戶家庭,另育有1位 輕度智能障礙女兒,亦須扶養奶奶,被告為家中經濟來源,如服有期徒刑將無人照顧家人等語。 三、駁回上訴之理由: ㈠按刑事審判旨在實現刑罰權之分配的正義,故法院對有罪被 告之科刑,應符合罪刑相當之原則,使輕重得宜,罰當其罪,以契合社會之法律感情,此所以刑法第57條明定科刑時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該條所列10款事項以為科刑輕重之標準,俾使法院就個案之量刑,能斟酌至當。至於量刑輕重,係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之事項,苟其量刑已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斟酌刑法第57條各款所列情狀,而未逾越法定刑度或有濫用權限情事,即不得任意指為違法(最高法院75年台上字第7033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6號判決意旨參照)。 ㈡原審就量刑部分,已具體審酌被告為成年人,且與被害人為 父子關係,竟不知控制自我情緒,僅因細故糾紛即為本案傷害被害人之犯行,致被害人受有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傷害,足認被告未能尊重他人身體法益,而應予責難。並考量被告迄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再衡酌被告傷害被害人之動機、目的及手段;兼衡被告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相關學經歷暨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具體情狀,量處有期徒刑貳月。經核其量刑已斟酌全案情節、刑法第57條各款情形,且未逾越法定刑之範圍,或有何違反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之情形,依前揭最高法院判決要旨,原判決之量刑並無違法或不當之情事,自應予以維持。 ㈢被告雖以前揭情詞請求撤銷原審判決,改量處較輕之刑,並 於本院第二審程序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戶口名簿及女兒之身心障礙證明(本院卷第9至18頁)等件為其佐證。然被告所陳前開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均不足以作為其本案家暴傷害犯行之正當基礎,且在與本案其他量刑因子綜合考量後,並不足以動搖原審之量刑。從而,被告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改量處較輕之刑,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㈣被告不宜宣告緩刑之說明: 被告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考。惟考量本件被害人於案發時年僅7歲,年幼不懂事,身心均尚未完整發育,亦難期毫無踰矩行為,實需照顧者細心、耐心以待,然被告竟未能克制己身情緒,徒手傷害被害人,致被害人身體多處成傷,可見被告出手之重,恐影響被害人之身心發展,犯罪所生危害非輕,且被告事發後遲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以取得原諒,實難認被告有暫時不執行刑罰為適當之情形,尚不宜為緩刑之宣告。至被告雖稱於案發後其仍與被害人相處融洽,且告訴人曾向被告要求提高對被害人之扶養費,因被告不同意,告訴人乃請被告接回被害人,可見告訴人目的是向被告索要錢財等語,並提出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及生活照片為佐證(本院卷第67至127頁),惟被告身為被害人之父親,對被害人本負有保護教養之責任,且就其對被害人所為之不法侵害行為,亦應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何況告訴人之主張尚有所本(告訴人於本院提出明如身心診所心理評估報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麻豆新樓醫院診斷證明書、明如身心診所診斷證明書,見本院卷第59至65頁)且數額並非甚鉅,實難認被告已盡力彌補其行為造成之損害,亦難認被告就本案偵審程序已經知所警惕,尚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宣告之刑,暫不執行為適當」之要件,故不予宣告緩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1第1項、第3項、第364條 、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吳坤城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李政賢、王宇承 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書琴 法 官 黃毓庭 法 官 林政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黃千禾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