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14
案號
TNDM-113-附民-2446-20250114-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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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446號 附民原告 戴秋菊 附民被告 李翊宏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612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原告對被告湯凱銓、魏如筠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部分,業經調解成立,此部分爰不併予移送本院民事 庭,附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政達 法 官 陳淑勤 法 官 沈芳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吳昕韋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