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2

案號

TNDM-113-附民-752-20241122-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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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752號 附民原告 林宛儀 附民被告 陳映瑄 楊奕詳 鄭文硯 吳錦玟 楊政鑫 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113年度金訴字第624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淑玉 法 官 李俊彬 法 官 周紹武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卓博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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