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3-21
案號
TNDM-114-附民-260-20250321-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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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60號 附民原告 曾麗珠 附民被告 COMPLE LAURICE SILVA(菲律賓籍)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331號 ,嗣改分為114年度金簡字第196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 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 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婉寧 法 官 鄭銘仁 法 官 陳嘉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怡蓁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