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保險金

日期

2025-02-08

案號

TNDV-111-保險-12-20250208-1

字號

保險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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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保險字第12號 原 告 陳宏謀 訴訟代理人 林福容律師 被 告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孟嘉仁 訴訟代理人 葉張基律師 林韋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䊹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8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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