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捐款
日期
2024-10-29
案號
TNDV-113-補-1067-20241029-1
字號
補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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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1067號 原 告 周廣博 上列原告與被告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台南市恩慈堂教會 間請求返還捐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復未陳明請求 被告返還捐款之金額。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具狀 陳明請求被告返還捐款之金額,並按系爭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 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補繳裁判費,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原告 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田幸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幸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