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等
日期
2025-01-08
案號
TNDV-113-訴-1125-20250108-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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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125號 原 告 劉妍秀 林君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仁佑律師 被 告 柏林房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光記 劉宏晉 被 告 楊欣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賴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淑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洪凌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