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2-10
案號
TNDV-113-除-314-20241210-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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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314號 聲 請 人 王蓮弟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2月10 日言詞辯論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35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尚鈺 附表:113年度除字第31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235015-5 1 211 002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276916-3 1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