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薪資等

日期

2025-03-04

案號

TNDV-114-勞專調-15-20250304-1

字號

勞專調

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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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勞專調字第15號 聲 請 人 侯淵昌 以上聲請人與相對人現代摩登管理委員會間請求給付薪資等事件 ,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聲請費用,復未於訴狀具體載明薪資 數額,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以裁定命聲請人補繳聲請 費用,茲依勞動事件法第22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5日內具狀陳報聲請人按月可領取之薪資,逾期不補 ,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4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田玉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黃紹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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