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分割遺產

日期

2025-02-20

案號

TNEV-113-南簡-1981-20250220-1

字號

南簡

法院

臺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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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南簡字第1981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訴訟代理人 錢清祥律師 被 告 陳志揚 陳本浩 陳志強 陳紫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9日下午2時整,在本 院第20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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