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0-24

案號

TNHM-113-抗-490-20241024-1

字號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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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抗字第490號 抗 告 人 即 受刑人 莊朝棟 上列抗告人因定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 113年8月30日裁定(113年度聲字第580號),提起抗告,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關於定執行刑部分撤銷。 上開撤銷部分,莊朝棟犯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各罪所處 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其他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莊朝棟因詐欺等數罪,原裁 定定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20年,已違反責任遞減原則、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家中還有3個幼子,希望給與受刑人悔改向善之機會,重新做人,爰依法提起抗告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 其罪之刑,其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5款定有明文。按定執行刑之輕重,固屬事實審法院職權裁量之範圍,惟並非概無法律上之限制,仍應受比例原則及公平原則之拘束。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係採「限制加重原則」規範有期徒刑定應執行刑之法定範圍,以免一律將宣告刑累計執行,致刑責偏重而過苛,不符現代刑罰之社會功能。從而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裁量,應兼衡罪責相當及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綜合考量行為人之人格及各罪間之關係,具體審酌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注意維持輕重罪間刑罰體系之平衡。其依刑法第51條第5款定執行刑者,宜注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之情形,考量行為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妥適定執行刑。除不得違反刑法第51條之外部界限外,尤應體察前述法律規範本旨,謹守法律內部性界限,以達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倘違背上開定執行刑內部界限而濫用其裁量,仍非適法。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臺灣嘉義地方法 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本院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刑,並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中如附表編號1、 16、17所示之罪係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18係得易服社會勞動但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2至15、19至28、30、31之罪係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受刑人具狀請求檢察官向原審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而原審法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即附表編號30、31),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28、30~31所示之各罪均係於如附表編號1所示判決確定日期前所為,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先予敘明。 四、撤銷原裁定定應執行刑部分:  ㈠原審裁定審酌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之各罪,定應執行 刑為有期徒刑20年,固非無見。惟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之各罪,共計84罪,其中詐欺罪共71罪(附表編號2~4、14、15、19~28、30、31,三人以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下稱第1集團),販毒罪共9罪(附表編號5~13,販賣第三級毒品、販賣第四級毒品,下稱第2集團),及其餘之4罪(附表編號1、16~18),而上開第1、2集團兩大類型,均非屬偶發性犯罪,分別均係侵害社會法益(詐欺罪則兼侵害個人財產法益),所侵害之法益具有同質性,部分犯罪之態樣、手段、類型亦屬相同,動機亦相似,且犯罪時間均集中(第1集團均集中在109年5至8月間,第2集團均集中在109年6至8月間),故上開2集團,分別屬相同之犯罪類型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  ㈡參酌第1集團中附表編號19至26所示之詐欺罪,前曾經原審法 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12、2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與其宣告刑之總刑期(換算後刑期為有期徒刑845月)比例為0.1065,故於審酌第1集團案件之應執行刑,宜比照此一比例,較符合比例原則及公平原則,且較利於受刑人。故第1集團依同一比例計算(即全部罪刑合計之0.1065即112月),應不逾有期徒刑9年4月。  ㈢又第2集團之罪(即附表編號5至13之販賣第三、四級毒品罪 ),前經確定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原審法院110年度訴字第72號、本院111年度上訴字第805號判決);另附表編號16至17之罪,經確定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確定(原審法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12、21號判決),故於本案就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之各罪定應執行刑,應於各刑中之最長期即有期徒刑4年6月(附表編號19之罪刑)以上,18年2月(9年4月【第1集團】+8年【第2集團】+2月【附表編號1】+4月【附表編號16、17】+4月【附表編號18】)以下酌定之。是抗告意旨認原裁定所定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0年,不合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猶嫌過重,尚非全無理由。  ㈣原裁定此部分既有不當,即屬無可維持,應由本院撤銷,又 原審既已就如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各罪之應執行刑為實體審酌,本院自為裁定並未損及受刑人之審級利益,而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後段規定自為裁定。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8、30~31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目的、侵害法益種類,犯罪時間之密接程度,詐欺、販毒兩大類型之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等,就詐欺之第1集團犯罪亦應採取一定比例定刑標準,並為整體之非難評價,及權衡受刑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恤刑等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及量刑權之內、外部界限範圍內,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第2項所示。 五、抗告駁回部分:   本案附表編號1所示罪刑之判決確定日期為「110年9月29日 」,為附表所示各罪中首先確定之科刑判決;惟如附表編號29所示罪刑之犯罪日期則為「110年12月7日」,並非於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首先確定之日前所犯,與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所定得定應執行刑情形不符,聲請意旨此部分聲請於法未合,原裁定駁回聲請,並無不當,抗告意旨就此部分一併提起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第413條、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 條、第50條第1項、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逸梅                    法 官 陳珍如                    法 官 梁淑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本裁定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沈怡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0年08月22日 109年08月06日 109年08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0年度速偵字第687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8318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8318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0年度嘉交簡字第736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1033號等 110年度上訴字第1033號等 判決日期 110年09月02日 110年12月30日 110年12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0年度嘉交簡字第736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2723號等 111年度台上字第2723號等 確定日期 110年09月29日 111年06月01日 111年06月01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028號(已執畢)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024號 編號1至1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4年 有期徒刑4年 犯 罪 日 期 109年08月10日 109年05月11日 109年05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8318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0年度上訴字第1033號等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判決日期 110年12月30日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7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2723號等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確定日期 111年06月01日 111年08月30日 111年08月30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024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編號1至1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6月06日 109年05月05日 109年05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判決日期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7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確定日期 111年08月30日 111年08月30日 111年08月30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編號1至1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6月07日 109年05月22日 109年05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判決日期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7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確定日期 111年08月30日 111年08月30日 111年08月30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編號1至1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共同販賣第四級毒品罪 加重詐欺取財罪 加重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 有期徒刑1年2月 (3次)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3月19日 109年07月28日 109年07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394號等 雲林地檢110年度少連偵字第8號 雲林地檢110年度少連偵字第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805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805號 判決日期 111年07月29日 111年09月13日 111年09月1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805號 111年度金上訴字第805號 確定日期 111年08月30日 111年12月07日 111年12月07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005號 雲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971號 雲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971號 編號1至15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聲字第57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 成年人與少年故意對少年共同犯傷害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6月15日至109年06月16日 109年08月10日至109年08月11日 109年07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判決日期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確定日期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5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5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6號 編號16至17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年6月 有期徒刑2年11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7月06日至109年08月11日 109年07月15日 109年07月0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判決日期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確定日期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編號19至26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11次) 有期徒刑1年2月 (30次) 犯 罪 日 期 109年06月19日 109年06月02日至109年08月03日 109年05月05日至109年08月0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判決日期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確定日期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編號19至26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成年人與少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加重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9次) 有期徒刑1年 (2次)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5月05日至109年08月01日 109年05月25日至109年06月08日 109年08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09年度偵字第7185號等 嘉義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88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5號 判決日期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7月19日 112年08月0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5號 確定日期 112年10月23日 112年10月23日 112年09月05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4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83號 編號19至26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112年度金訴緝字第7號等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6月。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加重詐欺取財罪 共同犯傷害罪 加重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08月10日 110年12月07日 109年06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883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9135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4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桃園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5號 112年度訴字第72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73號等 判決日期 112年08月01日 112年09月11日 112年11月2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桃園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15號 112年度訴字第72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73號等 確定日期 112年09月05日 112年11月01日 112年12月26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983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5049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85號 編     號 31 罪     名 加重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5次) 犯 罪 日 期 109年06月04日至109年06月05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少連偵字第42號等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73號等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3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373號等 確定日期 112年12月26日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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