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加班費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NHV-112-勞上-12-20241114-1

字號

勞上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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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上字第12號 上 訴 人 張國偉 訴訟代理人 林祈福律師 被 上訴 人 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雅萱 訴訟代理人 蔡順雄律師 陳怡妃律師 鄭凱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林育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羅珮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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