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法
日期
2024-11-27
案號
TPBA-111-訴-362-20241127-3
字號
訴
法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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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1年度訴字第362號 原 告 黃有良 陳樹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仁閔律師 邱柏越律師 原 告 金榮華 張冠群 袁興夏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仁閔律師 邱柏越律師 謝孟羽律師 被 告 教育部 代 表 人 鄭英耀(部長) 訴訟代理人 張耀天律師 參 加 人 財團法人中國文化大學 代 表 人 陳泰然 (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朱敏賢律師 陳新傑律師 參 加 人 陳泰然 輔 佐 人 劉宗德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私立學校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 4日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審判長法 官 楊得君 法 官 高維駿 法 官 彭康凡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可欣